勞工維權 工會天職

去年12月,任職交通運輸業外判工作的工友被其僱主以「無薪假期間兼職乃違犯員工守則之防止賂賄條例」為由即時解僱,工會認為僱主解僱理由不合法不合理更不合情,在本會及勞聯職工協助下經歷三個多月的申索,終於成功追討回應得的法定權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