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交通小知識]

[交通小知識] 運輸署(三月二十九日)提醒登記車主及車輛行駛許可證/試車牌照持有人,向運輸署牌照事務處遞交與車輛有關的申請時,必須使用最新版本表格,提供一個香港流動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,作為電子聯絡方式,以配合今年年底起實施的「不停車繳費系統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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